BOB半岛·(中国)官方网站施工安全生产合同书(通用16篇)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线、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BOB半岛,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线、施工期间,乙方承包人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施工、管理、监督以及安全事故事后妥善处理负责人;甲方指派 陈发年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BOB半岛,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用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鄂托克前旗 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但未造成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与主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3、乙方组织施工时,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等,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7、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经查证属实,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8、 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当承担由于其施工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或受到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处罚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10、若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000 元,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仍未整改的,甲方可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由于乙方停工导致第三方被动停工,造成第三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2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报告工程动态、生产、安全信息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赔偿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相关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应向甲方支付工程费用 5 %违约金。
14、 因甲、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事故责任,造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他方经济损失及本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16、 乙方施工中需要运输设备、设施及材料的,其设备、设施及材料运输中的安全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中相关的约定方式进行解决,如解决不成,可选择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本合同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后生效。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经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
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无施工坍塌、无高处坠落、无滑坡、无火灾、无用电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即:
2、在实施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建设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止施工进行整改,直至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且工期不予顺延。
3、查阅与检查、巡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拍照、录音、摄像等。
2、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工程施工,并对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因乙方安全生产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强化对基坑开挖、起重吊装、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的监控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严防高空坠落、施工坍塌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6、随时接受甲方实施的安全检查、巡查、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7、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8、乙方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气象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雨季等特殊气候气象情况下的施工安全。
9、对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自检,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0、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甲方在乙方施工现场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认为必须暂停施工的,应以书面形式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乙方对甲方的停工整改通知应予以执行,并按照甲方要求停止施工进行整改,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3、若在一个月内由于乙方出现安全事故隐患,被甲方下达停工整改通知累计两次的,则乙方同意甲方暂不支付其当月的工程进度款,该月工程进度款延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
① 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专用账户,汇付安全生产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标准为:合同暂定总价的 1 %。
② 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标准为承包工程费用的 / %,乙方同意,该款项在每月的工程验工计价中扣除,扣除的款项不计利息分 / 次扣完。
3、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从乙方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违约金后,乙方应在甲方安全生产保证金补缴通知书要求期限内补足安全生产保证金。
4、乙方如不按期限足额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或补缴安全生产保证金,甲方有权从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扣缴,直接汇付至安全生产保证金专用账户。
若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安全生产期间,全面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并且未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被甲方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与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按以下方式给予乙方安全生产奖励。
1、若乙方未能实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乙方同意,甲方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违约金。具体扣除办法以下述约定为准。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2、甲方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巡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由甲方根据乙方违约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计算确定,但每次违约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乙方缴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总金额。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违约金金额为按本合同约定的缴纳标准缴纳的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违约金金额为按本合同约定的缴纳标准缴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的15%。
4、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违约金,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有关国家机关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应负的其他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后,甲方在结清奖励,扣除违约金金额后,若乙方缴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有剩余,则经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将剩余安全生产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2、本合同与各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与本合同冲突的,均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为在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为确保项目部现场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现场的治安消防安全,实现安全工作目标,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权限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做为承包合同的附件,与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施工前对乙方施工队伍安全资质进行审查,核实乙方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 检查督导乙方施工队伍对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教育;检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情况。
5. 督导检查乙方施工队伍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遵章守纪情况,现场消防器材配备、劳保防护用品质量和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按奖罚制度予以罚款处理。
6. 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地有权责令停工整改,由此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对不服从安全管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按奖罚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7. 按有关规定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凡由于乙方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造成的事故,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视人员伤害程度与经济损失大小给予必要的罚款处理。
8. 在乙方的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甲方应当协助乙方采取措施进行抢险救灾,以减少损失,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甲方本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向甲方提供安全资质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线. 对新入场施工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搞好班前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有文字记录。
4. 给施工人员配发必要的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并经常检查使用情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违章作业行为。
5. 服从甲方安检部门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冒险作业。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安检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按要求及时整改。
6. 对施工中由于违章作业及未按要求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在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并予以经济处罚。
7. 在施工现场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安全生产设施、救治器材等,采取相应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并对安全设施和救治器材等的质量负责。此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乙方现场负责人为本单位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指定本单位专、兼职治安消防负责人,建立本单位义务消防、治安巡逻组织,并保证每月有2小时的消防训练和治安消防知识学习,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治安、消防教育,组织贯彻执行甲方有关制度。
10. 建立并落实治安消防工作月例会、周检查制度,即每月召开一次治安消防安全会,研究部署治安消防工作;每周开展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险隐患、治安漏洞,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保证本单位施工生活责任区范围内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达标。
11. 各分包单位对配置在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负责,应定期进行维护,如有丢失或损坏,须及时购置配备齐全。
12.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因违章作业或管理不善引发的火灾事故,除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4. 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对进入本现场的贵重物资、设备、工器具进行登记,对甲方提出的隐患及时安排整改,确保本单位物资、设备安全。
16. 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管理,禁止私自留宿他人,执行夜间12时出入登记制度。杜绝酗酒、打架斗殴、、嫖娼等社会丑恶行为的发生,否则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并予以300—5000元经济处罚。
1.在施工开始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安全保证金,金额为承包工程价款的 %。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安全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罚款后退回乙方。
2.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安全保证金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剩余部分退还乙方。如果安全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足部分进行赔偿。
2.甲方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活动、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设施。
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甲方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罚款乃至清除施工现场,对乙方安全生产优秀的给予适当奖励。
1.乙方须提供施工人员身份证明,施工人员进场前24小时须具体有关规定详见附件1《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安全教育,并认真落实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野蛮施工,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负,所造成的公司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 安全生产合同自施工合同签字之起正式生效,至施工合同解除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附件与合同同等效力。
为在 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合同。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 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乙方必须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和警示标语牌。
10.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安全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等施工安全及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收集整理好安全资料、安全日志等。
11.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同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本合同一式叁分,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攀工验收合格后失效。
施工现场是安全的第一线,作业的危险场所多,隐患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必须要建立和健全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保证施工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为在福建省泉州至三明高速公路永安段的SMA10合同段劳务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SMA10合同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围绕实现无重伤以上事故的安全生产目标,根据江西通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泉州泉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签定的《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以及《泉三高速公路泉州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特签定安全生产合同:
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劳务承包工程队里的承包人、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和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劳务承包人到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劳务承包的承包人是劳务承包工程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劳务承包工程队的安全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 乙方必须具有建筑安全管理部门要求的资格(在劳务工程主体合同签定审查),参加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执行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承包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
7.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班组长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 施工中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 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完善、落实甲方制的本工程实施中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 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防护用品、施工中的防护措施以及重要环节的防护设施,按安全技术规范配备。
2. 做好施工时的安全生产风险控制,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队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施工机具具备安全作业状况、施工现场环境。
1. 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并制定具体规章、制度。若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不完整,除限期补充、完善外,并处以乙方1000元的违约金。
3. 如果乙方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处以乙方1000元~3000元,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以安检部门的鉴定,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当,同时处以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停工整顿。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6. 如发现打架、、偷盗、吸毒的人员,则处以乙方1000元/次的违约金,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各级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并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律法规。
2. 乙方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配备合格的专职的安全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等安全工作。
3. 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查施工现场,由乙方根据甲方(或总包管理单位))的项目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实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 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法律法规。
5. 乙方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入场前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乙方应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组织召开管理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用火、用电、防灾、安全防护等内容,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乙方必须检查、督促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各项安全制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6. 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员工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按规定配备,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7. 乙方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以及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认真检查。如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工地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导致的所有后果负责。
8. 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自备,并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9. 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和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0.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其中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1.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电焊、气割等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2. 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肇事者的单位负责。
13.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安全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14.乙方应与甲方共同商定施工作业范围,并由乙方设定明显标志并进行安全隔离,划分施工作业范围和非施工作业范围。乙方不得在非施工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及与施工相关的作业,严禁到未经许可的非作业区活动,如确实需要,应得到甲方人员的批准,并执行甲方相关安全规定。
15.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本建设工程项目甲方工程项目发包部门有权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甲方安环部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检查结果和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门,有权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甲方按附件《承包商现场作业安全不符合事项处置规定》处置。并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4. 因乙方责任造成群体性事件BOB半岛,乙方不能妥善处理的,甲方有权组织处理并代垫赔偿款,责任明确后,甲方从工程款中扣回。
2.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由乙方进行事故报告,并报告甲方。
3. 本协议各项规定适用于签订协议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为了保证烟草印刷厂工程相关单体项目油漆粉刷工程顺利完成,经协商由乙方承包施工,为了约束乙方安全生产行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在双方施工协议同时,特订本协议。
1、 协议双方认真执行国家、市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规条例规定。
2、 承包人必须对现场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操作教育、操作规程辅助学习工作,并有承包人对安全负全责,发包人派员监督,凡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生产纪律予以处罚。
3、 发包方提出安全生产整改要求,承包人应认真组织落实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由甲方负责。
6、 使用易燃易暴材料必须如实申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完将剩余材料交回工地仓库。
7、 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程造成各种事故均有作业方自行负责处理和解决,另外项目部将对承包人处于500~1000元的罚款。
8、 由于作业工人打架斗殴、聚众,对承包人处于500元以下罚款,并将人员送门处理;不准家属、小孩进入工地,违者引发事故均于工地无关,由承包人负责。
9、 安全措施费包含在承包单价内,由乙方自行调剂使用,由于甲方原因安全措施未到位应及时向甲方项目部提出整改意见,甲方予以配合。否则按第七条规定进行处理。
为了保证烟草印刷厂工程相关单体项目油漆粉刷工程顺利完成,经协商由乙方承包施工,为了约束乙方安全生产行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在双方施工协议同时,特订本协议。
1、?协议双方认真执行国家、市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和_____法规条例规定。
2、?承包人必须对现场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操作教育、操作规程辅助学习工作,并有承包人对安全负全责,发包人派员监督,凡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生产纪律予以处罚。
3、?发包方提出安全生产整改要求,承包人应认真组织落实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由甲方负责。
6、?使用易燃易暴材料必须如实申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完将剩余材料交回工地仓库。
7、?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程造成各种事故均有作业方自行负责处理和解决,另外项目部将对承包人处于500~1000元的罚款。
8、?由于作业工人打架斗殴、聚众,对承包人处于500元以下罚款,并将人员送门处理;不准家属、小孩进入工地,违者引发事故均于工地无关,由承包人负责。
9、?安全措施费包含在承包单价内,由乙方自行调剂使用,由于甲方原因安全措施未到位应及时向甲方项目部提出整改意见,甲方予以配合。否则按第七条规定进行处理。
一、乙方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维修、维护、安装、保养、检修、保修等过程中,应注意双方及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合作期间安全工作。
二、乙方负责制订安全制度,根据工程不同特点,编制安全手册,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作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规范施工等安全防范、管理工作。
三、乙方开展工作前10日,作好安全准备工作,将工程及维护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提交甲方留存。甲方可以对乙方的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提出建议,供乙方参考。
四、乙方认为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乙方应提前10日列明明细交给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领取。对甲方提供的设施、工具,乙方负有保管、维护、管理责任。
五、乙方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维修、维护、安装、保养、检修、保修等过程中,对自有或管理、维护的财产安全负责。双方合作期间,乙方自有或管理、维护的财产丢失、毁损、灭失,或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等情形,均由乙方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维修、维护、安装、保养、检修、保修等过程中,对自身员工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侵害的,应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并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八、保修(或合作)期内,乙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应尽义务,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因乙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维修、维护、安装、保养、检修、保修中存有缺陷、隐患,导致损害发生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受保修期限的限制。乙方对承揽业务的质量终身负责。
十、本协议效力及于协议订立前后乙方参与的所有工程、合作项目,本协议如有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施工区域内进行工作。为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5、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注意周围的施工机械及危险物体,注意落石,如有危险或不安全因素,请迅速离开并到安全地方。如遇雨季,注意防汛,注意自身安全,如有安全隐患时,一定要以人为本,安全自保。
6、乙方上下班途中应注意交通安全,不得无证驾驶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骑乘摩托车、电瓶车应佩戴安全防护设施。乙方上下班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饮酒、打架斗殴,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作息时间及规章制度,如发生意外或违法违规事件,均有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9、乙方在工作或在施工现场临时休息期间,严禁玩水、玩火以及携带一些进入施工现场,如有发生,所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及人身意外,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就合作中有关安全责任事宜,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一致,共同订立本协议信守执行。
二、乙方负责制订安全制度,根据工程不同特点,编制安全手册,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作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规范施工等安全防范、管理工作。
三、乙方开展工作前10日,作好安全准备工作,将工程及维护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提交甲方留存。甲方可以对乙方的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提出建议,供乙方参考。
四、乙方认为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乙方应提前10日列明明细交给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领取。对甲方提供的设施、工具,乙方负有保管、维护、管理责任。
五、乙方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维修、维护、安装、保养、检修、保修等过程中,对自有或管理、维护的财产安全负责。双方合作期间,乙方自有或管理、维护的财产丢失、毁损、灭失,或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等情形,均由乙方_____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维修、维护、安装、保养、检修、保修等过程中,对自身员工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侵害的,应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并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八、保修(或合作)期内,乙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应尽义务,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因乙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维修、维护、安装、保养、检修、保修中存有缺陷、隐患,导致损害发生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受保修期限的限制。乙方对承揽业务的质量终身负责。
十、本协议效力及于协议订立前后乙方参与的所有工程、合作项目,本协议如有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一、 等脚手工在上班、下班途中必须遵守国家的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摩托车,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二、脚手工在搭、拆脚手时,不得喝洒、戏笑、开小差,工作时应该集中全部精力。脚手工在脚手上行走、爬上爬下时,要小心谨慎,不得大意,如因自己原因引发事故,后果自负,公司不负责任。